您好,歡迎光臨廣州尚川防僞科技有限公司!

服務熱線:18902213781

政策依據

返回上一(yī)頁

委托代征

發布日期:2023-08-28

委托代征

委托代征

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(國務院令第 362 号) 第四十四條節選: 稅務機關根據有利于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,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關單位 和人員(yuán)代征零星分(fēn)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,并發給委托代征證書(shū)。

鏈接: 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0341/n810755/c3357578/content.html

分(fēn)享到: